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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人!2021年江山市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人才

来源:江郎先锋 时间:2021-03-28 作者:蓝聘江山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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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满足江山市事业单位对紧缺人才的需求,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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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根据各用人单位的需求情况,经审核,决定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33名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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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985工程”、“211工程”、“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本科且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2.“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本科且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研究生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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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其中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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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待遇

江山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可享受下列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政策:

1.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50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80万元左右);若从985、211、“双一流”普通高校毕业的,在上述基础上再补25平方米(40万元左右);每年发放2万元人才津贴。
2.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20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32万元左右);若从985、211、“双一流”普通高校毕业的,在上述基础上再补10平方米(16万元左右)。

3.985、211、“双一流”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给予15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24万元左右)。
4.对新引进来江,暂未购房且未租住人才公寓的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三年内由政府提供不超过1500元/月的租房保障。
5.对入选衢州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衢州市拔尖人才、衢州市青年拔尖人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5万元、2万元。入选衢州市“新115 ”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的,三年培养期内分别奖励总额5万元、2.5万元、1万元。对入选江山市拔尖人才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并安排不超过1万元标准的疗养。

6.可办理江山市人才绿卡,享受人才相关优惠待遇。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0日24时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应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以“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1921862953@qq.com),并加QQ好友,以便后期联系及资格审查。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2021年江山市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详见下方二维码)。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党员(预备党员)证明;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毕业证书。

3.学业成绩表;各类荣誉及奖励证书,以及能反映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的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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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扫描二维码

即可查看和下载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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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由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初审,以回复邮件为准。若超过3个工作日,未收到回复邮件,请及时电话联系。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筛选

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报考对象的学历层次、学业成绩、技能特长、荣誉奖项、在校表现进行初步筛选,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面谈面试人选(具体比例视实际报名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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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谈面试

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开展面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开展形式另行通知。
面谈、面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适岗能力、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能力及表现。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谈、面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核

体检合格结束后,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具体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用人单位招聘岗位的要求执行。


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不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取消聘用资格。

因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人员空缺是否递补,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其他事项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在江山市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3.在招聘过程中,将视报名情况、生源质量等招聘实际情况,对招聘计划数和招聘岗位进行适当调整。
4.参加面试人员,应试期间统一提供免费食宿,入围体检对象免收体检费用。

5.未尽事宜由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江山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


咨询方式:



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毛女士,联系电话:0570-4026393、13757041210;
江山市人力社保局:毛女士,联系电话:0570-4024720、13757003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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