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才政策 1.购房补助。 正高、博士:50平方米,约100万元。 副高、硕士:20平方米,约40万元。 规培合格: 10平方米,约20万元。 985、211、“双一流”高校上浮50%。 2.现金补助。 博士30万元;专硕15万元;规培合格10万元。 3.住房保障。 三年内免费提供。




2.筛选: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在1:5以下的专业,根据报名人员学历学位、相关资质、学习成绩、学院等级、荣誉及在校表现进行初步筛选,筛选时以《江山市2024年提前招聘卫技人员筛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从高到低筛选参加面试名单,筛选分不计入总分。 3.笔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达1:5以上的专业原则上须经筛选后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按筛选或笔试后确定的名单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低于及格分(60分)的不予录取。 5.预录取:根据招聘计划,开展笔试的专业按笔试和面试以1:1比例合成总分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名单,未参加笔试专业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名单。确定预录取名单后现场可签订就业协议。 6.体检:所有预录取毕业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可待资格复审后再到本市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预录取人员取消预录取资格。 7.资格复审:提前招聘结束后,对签约人员的各类证件及档案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没通过的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 8.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山市政务网上公示。 9.报到: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按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江山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40年12月,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于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医院,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江山分院。医院开放床位913张,职工1150人,其中高级职称220多人,已先后与浙大邵逸夫医院、上海瑞金医院等建立26个专家工作站。联系电话:13567012899(徐女士) 江山市第四人民医院是一家以精神科、心理科、老年科、睡眠医学、康复科为特色的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开展精神障碍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咨询、监测、重性精神残疾的托养、轻性精神残疾的工疗、社区戒毒治疗、精神残疾鉴定等工作。为江山市精神病防治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市级公共卫生机构,纯公益事业单位。联系电话:13867007704(何先生)




